在完成了老家伙近乎苛刻的体能训练后,随即,慕云就像一匹撒欢的野马,冲出了家门。
托马斯见状,并没有阻拦,正所谓劳逸结合,物极必反,越是对前者打压得厉害,说不定就会像弹簧一样,弹得得越高,反正一口也吃不成个胖子,还是不要操之过急的好。
下午,慕云将家中所有的瓶瓶罐罐、破铜烂铁都收集了起来,而老家伙则如往常一样不见踪影。
他心想,肯定是又找那个失足少女促膝长谈,增进感情去了。
“两百块钱也想把人骗回家?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!”
随后,慕云一手拎着装满废品的袋子,一边将屋门锁上,路过街角,与琼斯夫人打过招呼后,他开始朝远处走去。
后者看着那个佝偻的背影,不禁惋惜道:“多好的孩子啊,年纪轻轻便背负着如此沉重的负担……”
老家伙之所以对慕云平时所做的事不管不问,是因为他始终相信一句古话,那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!
慕云头顶着火辣的日头,走许了许久,这才步履蹒跚的来到贫民窟中的最后一条街道。
到处散落着纸皮果屑的小巷中,充斥着酸爽的味道,道路两旁的垃圾箱里,正汇聚着大量的苍蝇,不时还飞过几只指肚大的长脚蚊。
他走着走着,忽然毫无征兆的停了下来,而后一巴掌朝自己的后脑勺拍去,甩了甩手上那墨绿色的浓稠汁液,不禁骂道:“该死的蚊子,这得需要吃多少个鸡蛋才能补回来啊!”
一滴精,十滴血,可殊不知,对慕云来说,一滴血都是弥足珍贵,他自然不会便宜眼前的家伙。
长脚蚊,贫民窟中的四害之一,这种蚊子在受辐射导致变异后,生有几厘米的脚,然而,慕云还依稀记得,在联盟的自然教科书中,他们却被称之为益虫。
同时,这也是一个阴盛阳衰的种族,雌雄比例严重失衡,虽然雄性长脚蚊在数量上占据着绝对的优势,但它们从不咬人,只靠吸食花粉和树枝存活,至于咬人的那种,则是雌性长脚蚊,因为母蚊子要哺育下一代,所以比公蚊子更加需要养分。
“检测到附近有威胁目标出现……”
“雌性长脚蚊,昆虫纲双翅目生物,通常以血液为食,每小时飞行速度约为两公里,单次飞行可持续五分钟,每秒翅膀振动五百六十四次左右……”
“目标数量暂时不详,请宿主小心。”
慕云听到提示,慢慢的转过身,看着呈铺天盖地之势而来的长脚蚊,顿时傻眼了,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。
“嗡嗡!!”
雌性长脚蚊生有刺吸式的细喙,蚊体表面覆盖着形色不同的鳞片,让慕云郁闷的是,书上明明说它们多属于夜行生物,怎么会大白天的跑出来?
“难不成……”慕云看着掌心那只被自己拍死的长脚蚊,似乎明白了什么。
此时不跑,更待何时?
但奈何慕云越跑身后的母蚊子就追得越紧,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的,盯着他不放,慕云暗想,书里全他妈是骗人的!
“滋,滋……”
就在这时,只听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,却见黑炭不知何时跳了出来,并释放出电击疗法朝长脚蚊的队伍中击去,看上去,威力明显要比市场上的电蝇拍大多了。
“干得好黑炭,再来一下,让这群臭蚊子好好尝尝你的厉害!”
慕云握着双拳,连忙在身后加油助威。
片刻后,几十只成年长脚蚊再次闻讯赶来,慕云眼疾手快,迅速将漂浮在半空的黑炭纳入口袋,当即撒腿就跑。
“妈的,我有异能我怕谁?!”
直到摆脱了长脚蚊们的追击,慕云才停下脚步,回过头一想,觉得自己大概是最没出息的异能者了。
不多时,他便气喘吁吁的来到了一座院子前,看了看门口竖挂的牌匾,上面赫然镌刻着几个生满铁锈的烫金大字:老王废品回收!
“老王,老王!”
慕云使劲拍打着大铁门,叫道:“快开门,来生意了……”
这时,只见一个穿着大花裤衩的中年人走了上前,隔着门缝,说道:“我当是谁,原来是阿云小子啊,快进来。”
废品站内,弥漫着各种各样的味道,甚至比垃圾山还要强烈百倍,除了院子中间的部分,其余全都摆满了破烂,大到机床车身,小到一颗螺丝钉,至于地上的废铜烂铁、书籍报刊更是杂乱不堪,无处下脚。
慕云看着上身脱个精光的老王,蹙眉想道,大中午的,这家伙该不会是在屋里干啥坏事吧?
就在这时候,只见从院门旁的破砖房里走出来一个胖女人,看到慕云后,她立马花容失色的整理好衣衫,低下了头。
“菲……菲利普太太?”
慕云见状,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,他心想,这女人果然如外界所说,到处给菲利普先生戴绿帽子。
可问题又来了,按说菲利普先生也是这一带的知名人物,手底下还经营着一家收益不错的拍卖行,她的太太怎么会做出如此伤风败俗的事来,难道是那玩意儿不行了?
常年居住在废品站的老王,瘦的跟干柴一样不说,还满身伤痕累累,有的看上去像是被棍棒打伤,有的则是醒目的刀疤,最让慕云匪夷所思的是,左胸的位置,赫然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弹痕。
真好奇这个家伙在开废品站前是干什么的……
不过,老王虽然仗着身上的伤疤,没少吓跑街上的小混混